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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0月15日

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函》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部署,按照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强力推进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本次检查在2022年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依托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常态化抽查,线下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属地全覆盖执法检查、检测机构抽检及省级抽查督导。

(一)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自查。10月25日前,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对照相应隐患排查表(详见附件1、2、3)开展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治理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生产、批发企业要完善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安全问题隐患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登录网址:htp:/www.yhbzxt.com,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

(二)烟花爆竹导静电设施抽检。11月25日前,渭南、宝鸡、汉中、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应委托具有导静电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辖区内60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4)的直接接地电阻、间接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中烟花、引火线生产企业检测18个点位,爆竹生产企业检测14个点位。

1.必检内容。涉药机械设备的接地:黑火药球磨机、筛药机、压药机、造粒机;烟火药混药机、造粒机、压药机、亮珠烘干机;爆竹自动装药机、插引机、结鞭机;涉药场所工作台台面和地面导静电材料及其接地;涉药生产、储存场所人体静电导体和静电检测装置;涉药工具、器具的材质。

2.分析诊断。依据此次抽检的结果编制提交检测信息统计表和质量分析报告,查找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风险,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和措施,最后形成明确结论。

(三)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检查。11月15日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完善系统基础数据和隐患问题录入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反馈被检查企业(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登录网址:htps/yhbzlx.mem.gov.cn/hdlxjk-aj,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严肃惩处安全承诺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省应急管理厅检查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抽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数量不少于20家。市级应急管理局检查辖区内全部生产、批发企业,抽查零售店(点)数量不少于30家。县级应急管理局检查辖区内全部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各市级应急管理局可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辖区内县级应急管理局开展交叉互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市、县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市级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安排好辖区内交叉互查工作,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跟踪督促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对未能完成检查任务(有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的县(区、市)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渭南、宝鸡、汉中、安康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导静电设施抽检工作,积极配合检测机构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抽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跟踪督办,落实整改。市县应急管理局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落实此次检查、抽检问题隐患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按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11月20日前完成企业录入自查和执法检查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要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由省级应急管理厅跟踪挂牌督办,确保每一项问题隐患都闭环整改到位。

(三)行刑衔接,强化执法。要严格执法,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坚决杜绝不会、不想、不敢执法或执法“宽、松、软”等现象。要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四)认真核对,及时总结。市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核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填报的相关信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加强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和于11月25日前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