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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

应急厅〔201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抓好《指南》的实施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掌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准确理解和认真落实《指南》的各项要素,针对本企业安全风险特点,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实现“救早救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学习《指南》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