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部署要求,我省各地各部门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解读、印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贯活动,同时注重学用结合,在执法监管实践中深化对判定标准的理解,及时查险除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渭南市
采取多元化宣贯方式,推动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以查促宣、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以查促宣,提升能力水平。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督导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开展“说理式”执法检查,把执法检查与宣贯工作相结合,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作为监督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主动对标贯标,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水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过业务培训促进在执法过程中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提升执法人员精准执法能力。
以赛促学,营造安全氛围。市安委办联合渭南日报社、渭南广播电视台开展渭南市安全和防灾避险知识竞赛,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竞赛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技能,各县市区、各乡镇、各企业组成代表队积极参加比赛,进一步营造“学安全、用安全、懂安全”的宣教氛围。
以学促用,提高工作质效。市安委办先后印发《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汇编》2000余本,指导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市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单位邀请行业领域权威专家、业务骨干开展学习讲座,提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改能力水平。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宣贯活动310次,培训16580人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50项,已完成整改225项;行政处罚272次,处罚金额408.2万元。
汉中市
督促指导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好、用好、宣传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政府和企业全面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市安委办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市级各部门锚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目标,把握学习宣贯重点,通过专家辅导、专题讲座、集中观看解读视频、发放学习手册等形式,深入生产一线、监管执法一线大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其配套解读文件、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学习宣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迅速行动,全面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相结合,着力推进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截至8月26日,各县区、开发区、行业部门已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培训活动496次,参与培训23509人次,发放《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10万余册。市应急管理局举办了为期3天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将直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必学课程,确保每位监管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全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市、县(区)应急管理系统70余名干部参训。将学习宣贯工作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持续开展安全和防灾知识竞赛、全民安全第一课科普视频宣讲和应急管理干部包联重点企业送帮扶等系列活动,以有奖问答、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立足实际,抓好落实。将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县级领导带头查、部门专班深入查、企业单位自己查、镇(街道)村(社区)日常查”方式,有效化解隐患排查“没人查、不会查、查不出”的问题。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督查检查4449次,检查企业40113家,排查隐患17871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66项,已整改348项;一般隐患17505项,已整改16861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413起,处罚罚款121.15万元,“一案双罚”2次,行刑衔接移交案件1起,移交司法机关1人,媒体曝光典型案例369个。
杨凌示范区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有关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求,狠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做到学用相长,在隐患排查实践中深化对判定标准的理解,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专题会,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填报系统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点对点培训。区安委办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整理涵盖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等行业领域51项重大事故隐患评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编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印制300本发放至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做到学有所向、学有所依。
强化宣传,学以致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方式,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并把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区各类经营主体、职工、群众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精准运用。示范区各级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必修课,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学、逐条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凡监管必宣讲”“凡执法必宣讲”,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与行政执法深度结合,引导企业主动对标贯彻实施,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场次94场,培训6697人。
持续改进,动态清零。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时段与关键领域,采用“四不两直”策略,深化日常检查、监管执法,抽查学习掌握情况,检查标准贯彻落实成效。示范区专班督查组深入11个重点部门,督导检查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职责,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共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条,整改完成14条。
省应急管理厅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同时注重学用结合,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深化对判定标准的运用,及时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组织,认真学习。厅执法局积极组织参加应急部召开的工贸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视频会,在厅机关设置主会场,各市、县设置分会场,主会场共计18家单位48人次参加视频培训,全省共600余人参加培训。厅危化处组织对全省“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2期培训班,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厅煤监处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干部素质提升班,邀请行业专家和资深干部对130余名省、市、县监管干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强化灾害防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各级监管干部发现问题的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深入基层,积极宣传。厅执法局利用有限空间作业省级专家指导服务契机,大力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先后赴宝鸡、咸阳、渭南、商洛等地帮扶企业排查有限空间事故隐患。宣传期间,共组织6场宣贯培训及讲评反馈会,参会人员共计750余人。调研听取各市及相关企业意见,组织编制《工贸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试行)》,进一步指导企业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厅危化处逐条学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培训班,对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危化监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到基层一线。厅煤监处结合五一、端午和三中全会等重点时段和日常督导检查,坚持“逢查必考”,推动煤矿企业学习贯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煤矿企业提高隐患排查质量。
用好标准,精准执法。厅执法局依据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先后8次组织行业专家赴各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截止7月底完成16家重点工贸企业行政执法工作。厅危化处聘请化学品协会专家参加,分4个组对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每月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并组织现场宣讲,督促企业负责人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厅煤监处制定《全省煤矿领域专家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三年行动》,坚持每月邀请省外煤矿专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家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开展6轮排查整治工作,聘请专家100人次,排查煤矿106矿次,发现问题隐患3907条,其中重大隐患18条,拟对发现并核实重大事故隐患的专家组奖励5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