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省应急管理厅梳理汇总每月省内历史同期典型事故案例,以事故为镜,思事故之鉴,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1.2023年7月21日
子长市李家岔镇王老河村天然气管线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涉事单位在开挖管线沟槽时,未考虑到事故发生段沟槽毗邻高陡边坡的安全隐患,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沟槽开挖后,在管线沟槽与边坡交汇处形成高约9米近似直立的高陡边坡,改变了原始坡体的应力分布,坡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加之受到强对流天气降雨影响,坡体天然重度增加、坡脚软化,且涉事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消除高陡边坡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冒险作业,高陡边坡突然坍塌导致事故发生。
2.2023年8月28日
咸阳市彬州市李家川水库,陕西博天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放水洞闸门疏通抢险作业时发生淹溺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4名死者在施工方案不符合实际,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闸室外高水头压力大的危险认识不足、缺乏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进入闸室进行疏通抢险作业,在清理检修闸门堵塞物的过程中,堵塞物无法承受高水头压力被瞬间冲开,导致闸室大量涌水,造成4人淹溺死亡。
3.2022年7月18日
宝鸡市凤县尖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端山铅锌矿1380中段井口发生1起冒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非煤矿山井下采掘施工工程承包单位驻尖端山项目部凿岩工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观察作业环境变化,站在不安全位置进行排险作业,坑口上部浮石掉落导致该员工被浮石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4.2022年7月25日
榆林市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班掘进班组在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进行掘进作业时,将与相邻的原子洲县候石畔联办煤矿老空区打通,老窑积水突入掘进工作面,导致事故发生。
5.2021年7月13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土壤植物馆南侧玻璃温室屋顶阳光板置换及维修工程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施工人员1人当场死亡、2人受重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死者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在未取得政府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情况下,擅自登高作业;二是高处维修施工作业平台铺设的方形钢管与竹架板两端均未采取绑扎、固定、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致使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而引发事故。
6.2020年7月7日
临潼区何寨街办季家村供水站内,临潼区城乡供水管理站屋顶维修养护项目,1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项目承建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致使作业人员对施工环境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能正确辨识,安全意识淡薄,在明知高压线离施工地点较近,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