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特刊发系列导读文章,以促进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
【原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导读】
指导思想重点阐述了五个方面的要点:
一是明确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思想指南。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
二是强调坚守一条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一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方向、大逻辑。
三是强调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这个重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的表现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必须把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四是强调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方针。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预防上,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事故。
五是明确改革的关注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体制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