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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日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安委会印发了《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修订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后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实际,与《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修订总体思路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应急处置工作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省级有关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互相协调、上下联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资源共享,高效反应,整合各有关部门应急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处置,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行业专家的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风险防控、监测、预防预警、先期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职责予以明确。强化落实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职责,明确了事故处置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强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监管、处置等重点环节的行业部门职责。强化落实应急响应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确保与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规范了省级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权限和流程。

三是吸收了近年来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落实《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明确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协调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当发生重大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时,成立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省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同时规范了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

主要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故分级进行说明。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部分,确定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体系、应急指挥体系的结构和职责以及应急预案体系的内容。

三是监测和预警部分,对风险防控和预防预警进行了规范说明。

四是应急处置与救援部分,明确了信息报告的程序与内容,对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做了相关规定。

五是后期处置部分,对突发事件结束后的善后处置、调查分析、总结评估工作进行说明。

六是保障措施部分,在我省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技术保障、应急装备保障、应急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等进行了划分阐明。

七是预案的监督管理部分,主要对预案宣传与培训、演练、评估与修订、责任与奖惩等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