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杨凌秦虹气体有限公司自评,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形式审查,核准杨凌秦虹气体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
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