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陕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经合规性审查,核准杨凌振兴石化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4年3月7日至2027年3月6日)。
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