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省安委办关于《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等相关规定,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2019年12月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以来,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十条“对再次申请原等级的企业”的有关规定,经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形式审查,核准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2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
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