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自评,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形式审查,核准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2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