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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3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12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评,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形式审查,核准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2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

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