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办(2014)49号)、《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有关政策规定,陕西宝利沥青有限公司自评,陕西鑫益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审,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形式审查,核准陕西宝利沥青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0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
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