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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深冬,气温较低,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入冬以来,我省已发生数起因取暖不当导致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死亡的事故。为深刻汲取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有效防范煤气中毒事件发生,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9〕2号)和《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方案》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各级宣传和区内各媒体单位要发挥特长,针对冬季使用燃煤采暖增多和燃气用量大的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取暖和安全用气防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可广泛收集煤气中毒、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宣传片进行公益宣传,或通过转发其他媒体发布的事故信息、宣传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取暖、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

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同步做好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冬季取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度冬,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迎接建国7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