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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1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有关政策规定,经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评,中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评审,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形式审查,核准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9年1月30日至2022年1月29日)。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