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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举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巡回宣讲第三期培训班

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12月4日下午,杨凌示范区举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巡回宣讲第三期培训班,培训会在政务大厦圆楼报告厅举行。

此次培训专门邀请到参与新《条例》修改工作的西北政法大学李瑰华教授进行授课,作专题解读。李瑰华教授从《条例》修订的背景、《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进一步阐释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从法律法规层面厘清了“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晰了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相互之间的责任关系,对于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示范区危化品、化工和医药企业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