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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安委办组织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核查工作

为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对象核查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2023年1月4日-6日,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示范区公安局、住建局、应急局、消防救援机构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杨凌示范区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经前期排查,杨凌示范区有高层公共建筑33栋,无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本次核查对象主要针对全区高层公共建筑。为深入开展高层公共建筑专项工作,示范区安委会印发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对象核查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明确核查时间、核查内容,确保各部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此次核查工作。

二是以核查为契机,整治突出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杨凌示范区组织工商、住建、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成立核查组,对全区33幢高层公共建筑开展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全数核查,核查组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随机提问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针对四类重点场所共性和个性突出风险进行核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组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并督促高层公共建筑人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确保消防安全稳定。同时,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核查校验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问效跟办,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了隐患责任明确,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治理成效。结合专项整治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全区高层公共建筑单位建立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高层公共建筑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与防范,常态化开展单位隐患自查,对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加强严管,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与长期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高层公共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本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