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水害事故,造成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08.58万元。这起事故不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了深重的悲痛,也给整个煤炭行业敲响了警钟。
本文将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24年6月1日17时07分,在某煤矿11106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一起较大水害事故。事故发生时,由于掘进至距11105采空区仅4.75米时未按规定采用钻探配合物探方法超前探放水,加之发现突水征兆后未及时撤离人员继续冒险作业,并使用非专业锚杆钻机进行裸孔探水,缺乏疏水管临时封堵探水孔延误风险处置等原因,最终导致3人遇难的悲剧发生。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包括未按规定采用钻探配合物探方法超前探放水、发现突水征兆后未及时撤离人员继续冒险作业、使用非专业锚杆钻机进行裸孔探水且因缺乏疏水管临时封堵探水孔延误风险处置。
间接原因则涉及事故煤矿未辨识采空区水害风险、地质预测和作业规程均未预警积水威胁、违规冒险作业;上级单位安全审查流于形式、未督促重大灾害治理、分级管控失效;属地监管部门未落实驻矿监管等问题。
经验教训与防范措施
1.强化探放水执行:必须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在采掘至采空区30米前必须采用专用钻机实施物探+钻探双重验证,并严禁使用非专业设备。
2.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采空区积水动态监测系统,实时追踪水量和水压变化;一旦发现淋水等突水征兆时,立即启动“五必须”应急响应机制(必须撤人、必须停掘、必须分析、必须整改、必须验收)。
3.压实安全责任链:企业要落实“三专”标准(专用设备、专业队伍、专项制度),上级公司每月开展重大风险穿透式审查;地方政府严格执行驻矿监管员全程监督探放水流程。
4.优化技术防控:对沿空留巷区域实施注浆加固以防止巷道变形积水;修订地质说明书需动态评估采掘扰动对老空水的影响,并在作业规程中包含针对性疏排水设计。
5.提升应急能力: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矿井下员工的水害逃生演练,并在井下配备快速排水装备及应急避险路线标识,确保“透水10分钟撤离”机制的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