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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国庆将至,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和国家将举办一系列庆典活动。进入10月份,示范区也将相继举办农高会、农民丰收节等重大活动,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与特殊时期工作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从严、从实、从紧、从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预案演习演练等工作,不断提升主体安全生产水平。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持续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要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力度。杨陵区安委会和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推动落实五项安全攻坚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主要抓手,全面梳理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持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要坚持全覆盖、零死角,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在国庆节前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特别是对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隐患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进行逐项检查排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水平。

二要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关口前移,持续加大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城市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建筑施工方面:以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高处坠落、触电、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道路交通方面: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特种设备方面: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区域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为重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城市安全方面:以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等相关设施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大型厂房、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消除风险隐患。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安全隐患止于未萌、治于未发。

三要强化检查执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坚持“零容忍”、“零放过”,采取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复查验收、逐项销号等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果断要求停产停业整改,确保特殊时段不发生问题。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拒不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顶格处罚,并倒查属地及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严格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切实加强事故应急防控

值班值守是确保联络通畅、响应迅速、上下协同、高效指挥的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突发事件信息3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要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力量和物资,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妥善应对。根据省安委办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零报告”制度,杨陵区安委办和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天下午17:00前,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电话报至示范区安委办(电话87033110)。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