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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安委办明电〔2019〕7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