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 省安委会第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月7日,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总结了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四季度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和当前以及2020年有关工作。会后,管委会主要领导就落实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抓好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为切实抓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管委会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现将《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示范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各单位要迅速抓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管委会主要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对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层层思想动员、层层安排部署、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向基层、向企业、向岗位、向一线员工延伸落实。

二是迅速筹划组织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根据管委会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各行业部门要对标准《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和《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组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效益。各行业领域整治方案请于12月10日12:00时前报示范区安委办,经安委会领导审核后以安委会名义统一印发。具体任务分工如下:示范区应急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交警支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城管局牵头负责燃气安全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及生物制药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牵头负责商贸及成品油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农林牧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示范区文旅体育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教育。各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管理实际,扎实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传播安全生产思想理念、法规制度、政策要求、经验作法,提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人员本职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年底前,组织行业部门,对区内所有行业企业开展不间断、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后一公里落实。

联系人:张济晨,87030526,传真:87036940,邮箱:512696518@qq.com。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