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及节后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做好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示范区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1+10”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落实,做好节日前后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雨雾、冰雪、冰冻等 恶劣天气多发;春节临近,群众出行和大型活动、集会等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交通运输繁忙;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电力、燃气、烟花爆竹等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盛期,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时刻绷紧神经、坚持不懈,容不得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研判岁末年初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要摸清找准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抓住关键要害,严密制定风险防控 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 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 任制规定,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研究解决 重点难点问题。各类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化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紧盯重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杨陵区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示范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结合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整治,加强督导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明察暗访,列出问题清单和处置措施。要落实节假日期间高危企业停产停工安防措施,严把化工、饲料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要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全面彻底查缺补漏,坚决消除盲区漏洞。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加强事前问责追责和执法检查,严格行政处罚,通报执法情况和曝光重点案件,严厉打击边改边犯、事故不断等问题,强化执法处罚在集中整治中的威慑作用。杨陵区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执法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集中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

(二)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采取点对点指导服务、蹲点督导等方式,督促扎实推进百日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要紧盯油气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及反应装置、带压装置等关键环节,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防凝防冻等冬防措施。建筑施工,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地下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设施设备及临时用电用火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和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道路交通,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加强对“两客一危”、农村客运、桥梁隧道、客运场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超载超限、无证营运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消防安全,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博单位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工贸行业,要持续深化受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重点抓好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民爆物品,要加强生产、储存、销售、购买和使用各环节安全监管。特种设备,严格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定期检验检修工作。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大型文娱、体育、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发生。

(三)深入开展暗查暗访,推进整治行动深入进行

示范区安委办将组织暗查暗访组,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进行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也要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工作,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进行。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期间,省安委办将会组织多个检查组,对我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不打招呼、暗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检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也将于整治行动期间对各行业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

三、积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运行

(一)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岗前培训教育,打好安全生产基础

春节收假后,各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繁忙,安全生产隐患大量出现:一是假期停运的各类设备、装置需要从停运状态切换至工作状态;二是从业人员在复工复产初期还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三是部分新进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技能不高。做好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十分重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严格履行各层级安全责任。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复工复产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二)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

杨陵区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并按照示范区安委会下发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检查,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复产行为。要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不复产、安防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前自行验收合格后, 必须向监管部门提出复工复产书面申请,经监管部门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详见附表)。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应急管理工作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 改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 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科学安 排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 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切实减少损失。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巡查巡守,畅通信息报送主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要协调做好应急物资、装备、救援队伍等方面的准备,提高现场处置救援能力,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理,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媒体舆情,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督查检查及复工复产检查情况请及时上报示范区安委办,联系人:张济晨,电话:87030526,传真:87036940。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