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平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牢守住平安为基础、安全发展的底线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以防范风险,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始终紧抓风险防控,扭住安全责任制不放松,着力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大力提升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做好安全知识普及和意识提升宣传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迎接建国70周年,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
2.健全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3.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
(二)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制度、培育典型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在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持续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争取把全区“五上”企业全部纳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范畴。
5.抓好源头风险防控。坚持做好入区项目联合会审评估制度,对拟入区的新项目,做好安全评估,督促开展“三同时”建设。对已建成项目,督促指导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估评价,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贸企业为重点,持续加强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
7.加强城镇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涵洞、管线管廊、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安全检测维护,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力度。
8.加强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明确农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燃气进村入户工程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和专项整治
9.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抓好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工作。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和人群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领域开展攻坚行动,集中治理一批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0.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工贸领域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巩固禁燃禁放成果。推动铁路、农业机械、油气管线、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11.突出抓好中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结合实际,持续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12.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按计划开展监管执法,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13.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安排。按照中省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案件侦办和刑事追责力度。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强化事故调查技术原因分析,完善事故调查组长负责、挂牌督办、责任追究、整改督办制度。
1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监管执法检查剑指问题、精准治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15.做好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技术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管。
16.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示范区“3631”方略要求,改善提升营商环境,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凡涉及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网上运行,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趟”。
17.做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化服务能效和水平。
18.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照中省统一工作安排部署,推进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提升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水平。
19.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聘请安全生产领域技术专家入区授课,针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班组长、一线员工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供安全发展的意识、技能。把企业内部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进行纳入执法检查范围,把未建立完善制度,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视为隐患,责令进行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20.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中、省机构改革要求,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优化,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提升救援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坚守安全红线底线,坚定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集中精力、执行有力、形成合力,确保全区顺利完成促发展、保平安的各项目标。
(二)加强综合协调,严格督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原则,对重大部署推进、重大事项落实、重大隐患整治等实行倒逼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加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工作力度,强化通报约谈、案例警示、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制度,统领全局、协调各方,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
(三)增强履职担当,严格追责问责。坚持以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继续坚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责任,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做好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以上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