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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根据中、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期为6月3日,安全法律法规咨询日为6月16日。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开展十一项重点活动

1. 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应急管理装备集中展示。6月3日,在杨凌会展广场组织开展示范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组织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等应急指挥、应急救援装备设备集中展示,开展安全常识宣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观摩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集中宣传。(示范区安委办牵头,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电力局、气象局、示范区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安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示范区医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陕西华电杨凌热点有限公司、陕西液化天然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NG调峰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公司杨凌分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技校、杨凌曙光救援支队、杨凌电梯救援队队伍配合)

2. 组织一次安全发展和应急管理专题讲座。6月上旬,邀请国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为示范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专题讲座,进一步树牢各级各部门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发展思想自觉。(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党工委宣传部配合)

3. 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企业隐患大排查活动。安全月期间,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组,聘请危化行业专家,对全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检查,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完善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电力局、消防支队配合)

杨陵区,示范区住建、交通、农业、市场监管、教育、旅游文化、自然资源、水务、城管、工业商务等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结合行业特点,聘请行业安全专家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促进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4. 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以全区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交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邀请省内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教授就安全管理、隐患辨识、应急预案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不会”、“不熟”、“不精”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也要结行业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管理素养。(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5. 集中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在建筑工地开展一次以高空坠落和高层火灾救援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示范区安委会主办,示范区住建局承办,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消防支队、示范区医院、区内新闻媒体配合)

各有关重点部门也要策划组织重点应急演练活动:

消防部门要在大型综合商场开展消防演练。

教育局要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灾害逃生演练。

文旅体育局要指导网吧、KTV、影院等文化场所消防逃生演练。

水务局要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组织辖区危化企业,开展以液化气槽车泄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危化企业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

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电梯等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市政管理部门要以近年发生的燃气管道被挖断事故为蓝本,开展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抢险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要开展市政燃气管道和蒸汽管道等泄露事故演练。

电力部门要开展电力电缆故障应急演练。

通讯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光缆、通讯线路故障综合演练。

其他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也要结合行业管理特点,积极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并及时将演练方案及资料报送示范区安委办(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6. 组织开展中小学师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着眼中小学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和扑灭初级火灾的能力。组织中小学生观摩消防器材示范演练、参观杨凌消防支队科普教育基地、观看消防警示片,提升中小学生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水平。(示范区教育局负责、示范区消防支队配合)

7.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杨陵区安委会要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并结合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短信群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杨陵区安委会负责,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

8. 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根据省安委办统一安排,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安委会要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在各行业系统内部、企业以及社会面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主旋律,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形式,巧妙、生动地体现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示范区、杨陵区安委会负责实施,示范区、杨陵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参加)

9.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结合实际,选取1-2个重点企业在安全月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科教人员、社区居民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商务局,杨陵区安委办组织实施)

10.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三个清单”,示范区安委办组织人员,对各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行业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应急管理实际,对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储备物资管理情况。(示范区安委办负责,示范区督察室配合)

11. 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此项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一是开展“媒体记者访安全”活动。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示范区安全生产检查、消防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做好整改落实情况宣传和隐患曝光。三是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活动。杨陵区、示范区安委办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宣传推送“12350”举报电话。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发动社会各界和企业职工进行“隐患随手拍”,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线索,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宣传三个重点内容

1. 深入宣传安全发展观念。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积极传播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声音,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阐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安全发展观念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凝神聚气,形成共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深入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分批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在各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扎实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

3.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示范区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开辟专题专栏以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有限空间、防踩踏、职业病防治,燃气、电梯安全使用、防溺水等为重点,开展宣传。要刊播安全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开展三项宣传咨询活动

1. 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通过选取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作为案例,开展安全主题讲座、举办图片展、谈安全心得、讲安全教育课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以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内容为载体,组织开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2. 开展“安全随手传”宣传活动。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各入区企业要充分发挥微信传递迅速、趣味性强的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用微信传递安全。通过编发安全知识常识、传播陕西最美应急人先进事迹、拍摄安全宣传活动图片等进行广泛传播。各入区企业要组织员工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使其广泛传播,提示公众警醒。

3. 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各行业部门要通过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深入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安全培训要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逐企开展全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杨陵区安委会要精心策划,充分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安全文化教育活动,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社区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知识知晓率、参与度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示范区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党工委、管委会分管副秘书长,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方案制定、信息报送、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日常事务。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细化方案,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领导要主动研究安排部署,并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活动。

(二)紧扣活动主题,推动重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持续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化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同时要及时发现工作典型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动员,注重活动实效

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内新闻媒体一要大力宣传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活动月的重点工作;二是要及时宣传杨陵区、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及时深入并跟踪报道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警示教育情况;四是及时跟踪、发现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五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活动组织不力单位,曝光一批企业违法行为。

(四)加强督促考核,及时报送情况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都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报送方案、未开展活动、未按时报送活动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考核扣分。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于6月10日和7月1日前分别将活动方案(含联络员)、活动开展情况信息(文字、图片)报至示范区安委办。

联系人:张济晨,电话:87033110/87036940(传真),邮箱:512696518@qq.com,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

附件1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QQ号

微信号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注:此表请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31日前传真至029-87036940。

附件2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实施三项攻坚,助推追赶超越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加强安全生产,建设“三个陕西”

10.手拉手共谋安全生产,心连心共建平安陕西

11.安全生产从你我做起,平安陕西有大家贡献

12.安全生产连着你我他,平安陕西幸福千万家

13.平安陕西始于心,安全生产践于行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陕西家家幸福

15.安全生产一小步,社会和谐一大步

16.携手安全生产,共建平安陕西

17.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8.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9.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0.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2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23.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4.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5.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26.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8.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9.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3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31.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32.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33.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34.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35.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35.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6.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