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6月26日省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和6月28日省安委会二季度全体会议精神。根据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指示要求,扎实做好三季度及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示范区三季度及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逐项对表对标,切实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并于每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济晨电话:029-87030526
邮箱:512696518@qq.com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示范区三季度及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重点 | 主要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 1.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杂的形势,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 ① 7月中旬,筹备召开示范区安全生产半年工作会,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三季度及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杨陵区、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级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② 9月底前,杨陵区政府及示范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本行业、本领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不少于1次的督促检查。 | 示范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杨陵区政府 | 7月至9月底 |
2.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 ||||
二、聚焦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 3.制定《示范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示范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 | 对照《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制定《示范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示范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度。 | 示范区应急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 10月底前 |
4.认真贯彻落实《事故灾难统计报表制度》。 | ① 7月份,确定杨陵区及各乡(镇、街办)统计责任机构和统计人员名单。 ② 8月底前,完成信息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③ 9月份,正式启用《事故灾难统计报表制度》。 | 杨陵区安委会负责,示范区安委办配合 | 7月至9月底 | |
5.制定《示范区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建设指南》,制定《示范区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示范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杨陵区安委会 | 12月底 | |
三、抓住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抓住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6.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 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全区中省及示范区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加强对尚未建设制度的企业的指导督促检查。适时推动规上、限上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 示范区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9月底 |
7. 开展“大培训”,加大对企业三类重点人员及派遣工、实习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 ① 按照属地分级的原则,督促企业对三类重点人员及派遣工、实习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 ② 将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 ③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对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梳理,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扎实提升企业及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 示范区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9月底 | |
8.探索建立随机抽考制度,在执法检查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随机抽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 | 在执法检查中,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考相关人员。 | 示范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12月 | |
9.督促指导企业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真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 ① 印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案例》。 ② 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③ 通过典型引领,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和企业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全面推动全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 示范区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12月 | |
10.强化信用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 ① 示范区、杨陵区公布一批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红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 ② 将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列入“红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无事不扰”。 | 示范区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9月底 | |
1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聘请安全生产专家,为安全管理能力弱的小微企业指导服务。 | ①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积极指导安全管理能力弱的小微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② 引导鼓励企业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安全评估、诊断隐患排查及安全咨询。 | 示范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持续落实 | |
四、紧盯重点领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 12.统筹协调,加强调度,稳步推进五项攻坚行动。 | ① 示范区交巡警支队、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支队、城管局要严格按照《示范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城市安全风险防范五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阶段划分,完成攻坚任务。杨陵区政府扎实推进本级五项攻坚行动。 ② 将五项攻坚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和单位。 ③对“五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示范区安委办,示范区交巡警支队、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支队、城管局,杨陵区政府 | 7月至12月 |
13.加强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做好暑运安全工作。 | 加强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过程监管,强化雷雨天气车辆运行动态监控,严厉查处非法营运、倒客宰客、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以防高温、防疲劳、防车辆自然、防爆胎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 | 示范区公安局、交通局、杨陵区政府 | 7月至9月 | |
开展景区安全隐患排查,保证游客和从业人员安全。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及时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 |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交通局、气象局,杨陵区政府 | |||
加强对学生有关防溺水、防触电、旅游出行等方面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探险、郊游、游泳、演出、比赛和游学、拓展训练等活动安全。 | 示范区教育局、水务局、文旅体育局,杨陵区政府 | |||
14.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 ① 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城市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② 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阶段任务,落实制度措施,开展电力、旅游、水利、特种设备、油气管线、农业机械等行业安全治理。 | 示范区有关行业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12月 | |
15.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做好省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 ①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明察暗访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督办的通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复查,确保每一个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② 把考核巡查整改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示范区安委办、示范区有关行业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12月 | |
16.强化依法治安,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 根据省安委会要求在示范区组织开展一次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纠正监管执法宽松软,坚决杜绝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和执法信息不公开等问题。紧盯屡查屡犯、屡改屡犯、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背后深层次原因。 | 示范区安委办、示范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12月 | |
五、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 17.扎实做好汛期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应对。 | ① 重点防范建筑施工工地、临时工房以及危化品生产储运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 ② 对渭河、漆水河、小韦河、渭惠渠、高干渠等河渠,城市内涝多发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消除工程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物资储备、除险加固等各项工作。 | 示范区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 | 7月至9月 |
18. 提升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能力。 | ①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基于自身风险,建强建好应急救援队伍。 ② 开展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应急救援技战术研究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能力。 | 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 | 持续落实 | |
19. 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 ①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和地质灾害征兆,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灾害警示信息。 ② 进一步规范值班备勤、事故信息报告、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工作流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 示范区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 | 持续落实 |